四年課程規劃
國際企業與貿易學系日間部最低畢業學分說明表
國際企業與貿易學系同學選修課程和畢業學分之計算注意事項如下列:
1.各學系學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不得少於十五學分,不得多於二十五學分,但應屆畢業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九學分,不得多於二十五學分。如經系主任核可,得於當學期加選或減選一至二科目。
2.低年級學生不得選讀高年級之必修課程。
3.除系辦另有規定者外,低年級學生可以選讀高年級之選修課程。
4.修學年課,必須上學期和下學期該課皆及格才採計學分,即只修過上學期而下學期沒修或不及格,該課不計學分。
四年課程規劃表-請依照各入學年度及學制(制別)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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